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维护校园内公共卫生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并对因失职或违规行为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一、监管责任制
1. 校长责任制
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食堂卫生状况、监督食品采购流程、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2. 后勤部门责任制
后勤部门具体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如食材采购、储存管理、厨房清洁消毒等。后勤负责人需每日巡查食堂运作情况,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3. 食堂承包商责任制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所提供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检查活动。
4. 员工个人责任制
每位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认识到自身在食品安全中的重要角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保持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二、责任追究制度
1. 轻微违规处理
对于偶尔发生的轻微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洗手),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若屡教不改,则加重处罚措施。
2. 严重违规处理
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如食物中毒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以下措施:
- 暂停其职务;
- 责令赔偿损失;
-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年度考核机制
每学期末会对各部门和个人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表现优异者予以表彰奖励;而未能达标者则需接受培训再教育。
结语
通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参与进来,携手打造更加美好的校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