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和文化素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为具体细则:
一、开放时间
图书馆实行固定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对外开放。寒暑假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时间,并提前通知全校师生。
二、借阅规则
1. 学生凭有效学生证或借书卡进行借阅,每人每次限借3本书籍,借期为一个月。
2. 教职工可借阅5本书籍,借期为两个月。
3. 所有书籍不得逾期归还,逾期需缴纳滞纳金,每册每天0.5元。
4. 损坏或遗失书籍需按原价赔偿,并支付加工费用。
三、爱护图书
1. 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书籍,避免污损、撕页或折角等行为。
2. 如发现书籍有损坏情况,请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登记备案。
3. 禁止在书籍上涂画、写字或私自剪裁内容。
四、馆内秩序
1. 进入图书馆后请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2. 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馆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3. 遵守馆内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
五、设备使用
1. 图书馆内设有电子阅览室,供师生查阅资料之用。使用者需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装设备。
2. 网络资源仅供学术研究和个人学习参考,严禁下载非法软件或浏览不健康网站。
六、安全措施
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2. 加强防盗意识,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处理。
3. 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隐患。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环境。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随时联系图书馆管理员。让我们携手共建书香校园!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相信可以有效规范图书馆的日常运行,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公德心。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充分利用好这一宝贵的文化阵地,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