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管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同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请假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请假类别
1.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需提前申请并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相关医疗记录。病假期间按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3.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法定婚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4. 产假/陪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男员工可享受一定天数的陪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相关规定发放。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期间工资照发。
6. 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龄计算。年假原则上应在当年内使用,未休部分可按规定折算工资。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请假前应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时间、事由等信息,并提交直属主管审批。
2. 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及时电话或短信告知上级,并在返岗后补交请假手续。
三、请假审批权限
1.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直属主管审批;
2. 请假两天至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 请假超过五天,需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四、考勤与休假管理
1. 所有请假均需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或纸质流程进行登记,确保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2. 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请假期间如遇节假日,假期顺延,不影响原有假期天数。
五、其他规定
1.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有紧急事务时能够及时联系。
2. 未经批准的请假行为,公司将视情况予以警告、扣罚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请假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备注: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传达本制度内容,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