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学校整体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考核机制,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评估,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公开透明,依据统一标准进行评价,确保结果客观真实。
2. 注重实效:以实际成效为导向,突出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3. 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4. 奖惩分明: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考核内容
1. 组织管理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 是否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情况如何。
2. 安全教育
- 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是否得到提升;
- 是否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 隐患排查与整改
-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整;
- 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整改效果如何;
- 是否建立隐患台账并实行闭环管理。
4. 重点部位管理
- 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消防设施、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 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是否纳入管理范围。
5. 突发事件应对
- 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响应机制是否完善;
- 突发事件发生后是否能迅速处理并妥善善后;
- 是否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应对流程。
四、考核方式
1. 自查自评:各校每学期末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检查与评分,并提交书面报告。
2. 专项检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组织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问题较多的单位。
3. 随机抽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4. 师生反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师生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安全示范学校。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平安校园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