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勤行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临时用工、外包人员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12:00至13:30为午休时间。
2. 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的,应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全体员工。
3.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部门或岗位,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保不影响整体工作协调。
三、考勤方式
1. 员工上下班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打卡系统进行签到签退,严禁代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2. 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的员工,需提前在OA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由直属领导审批。
3. 未按规定打卡或未及时提交请假申请的,视为缺勤处理,将影响当月绩效考核。
四、迟到与早退
1. 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达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 下班时间前15分钟离开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3.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累计三次以上将给予警告处分。
五、请假与休假
1.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经直属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2.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原因,年假、婚假、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未归的,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加班管理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加班需如实登记,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或调休。
3.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理的工作安排,否则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七、考勤监督与奖惩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勤数据的统计与核查,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做好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2. 对于连续三个月全勤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频繁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本规定,确保全员知晓并严格遵守。
通过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