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参考范文:先进工作者公示通告范文】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单位年度评优工作安排,经各部门推荐、综合评审,现将拟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以下同志为2024年度“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1. 张伟(行政部)
2. 李芳(财务部)
3. 王强(技术部)
4. 赵敏(市场部)
5. 刘洋(后勤保障部)
以上同志在各自岗位上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业务能力扎实,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团队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现将上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部门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告。
XXX单位人事部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