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昂昂溪区政务网】在基层治理和组织建设中,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关系到事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选人用人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昂昂溪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下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旨在提升工作的透明度与科学性。
一、动议与酝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常由组织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动议。动议前,相关部门会结合岗位空缺、班子结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人选建议。随后,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充分酝酿,听取多方意见,确保人选符合岗位要求。
二、民主推荐与考察
在确定拟任人选后,组织部门会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拟任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
三、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组织部门将考察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提交给党委(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会议中,参会人员对拟任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决策科学、合理。最终由党委(党组)作出任命决定。
四、公示与任职
决定公布后,按照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于涉及重要岗位的干部,还可能进行任职谈话,明确职责和要求,帮助其尽快进入角色。
五、备案与归档
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材料需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确保整个过程有据可查,责任清晰。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确保选出的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能够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昂昂溪区将继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