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30118154927x-】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机制,浙江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浙江省户籍,且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 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取得相应等级,具体要求以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4. 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一定的学科特长或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3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全省招收部分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 报名方式:通过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zjufe.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 报名材料: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获奖证书、个人陈述等材料。
四、考核办法与流程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
-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3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
- 高考成绩占40%。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面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能力。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六、其他说明
1. 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其他高校的“三位一体”招生;
2.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3.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如需了解更多招生政策及动态,请访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