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章程-浙江省科技厅】在当前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制度设计,引导和支持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发展潜力的创新团队,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浙江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中组建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单位需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稳定的经费保障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够围绕某一重点领域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团队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备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
在管理机制方面,浙江省科技厅将建立动态评估与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团队的研究进展、成果产出、人才培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表现优异的团队,将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对于长期未达预期目标的团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或终止支持。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团队建设的开放性与合作性,鼓励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协同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同时,注重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为科技创新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撑。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浙江省将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