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备用金管理制度】为规范企业财务备用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高效运作,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运营中因业务需要而设立的财务备用金。备用金主要用于临时性、紧急性或小额支付类的支出,如差旅费、办公用品采购、紧急维修费用等。
二、备用金的设立与审批
1. 各部门需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向财务部提出备用金申请,并填写《备用金申请表》。
2. 申请应注明备用金用途、金额及预计使用期限。
3. 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设立备用金账户。
4. 备用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备用金的管理职责
1. 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设立、发放、使用监督及定期核对。
2. 使用人须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报销。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四、备用金的使用规定
1. 备用金仅限于特定用途,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业务相关支出。
2. 使用备用金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
3. 单次使用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需提前报批并提供详细说明。
4. 备用金使用完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占用资金,财务部有权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除。
五、备用金的清退与结账
1. 备用金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提交完整的报销单据,经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核销。
2. 若备用金账户余额未使用完,应于月底前归还至公司账户。
3. 对于长期未使用的备用金,财务部有权予以取消或调整。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擅自挪用、滥用备用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备用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