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制度-20210802005521】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单位内部安全与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值班制度》。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全体职工及相关职能部门。
一、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值班职责,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反应、科学决策、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的基本原则,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 应急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应急工作的指挥与协调。
2. 值班人员:包括行政值班、技术值班及专项应急小组成员,负责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现场处置等工作。
3. 信息联络员: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外部救援机构保持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三、值班安排与时间规定
1. 实行24小时轮班制,确保全天候有人值守。
2. 每日安排至少一名行政值班人员和一名技术值班人员,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可根据需要增加值班力量。
3. 值班表由人事部门统一制定并提前公示,如有调整须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值班工作内容
1. 接收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报告,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2.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3. 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4.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确保突发情况能迅速响应。
五、值班纪律与考核
1.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单位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要求调整,将适时修订本制度。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通过严格执行本《应急值班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单位的应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