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编写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民族团结教材,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实际需要,有助于增强学生对多元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同时,条例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活动中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族人民之间的情感联系。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会给予表彰奖励,以此激励更多人投身于这项有意义的工作中去。
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也注重发挥媒体的作用,要求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加强对民族团结正面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总之,这一条例体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致力于构建一个平等互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的决心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