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激励员工长期服务、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员工归属感与忠诚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工龄奖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旨在通过合理的工龄奖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及试用期员工不适用于本规定。
二、工龄奖标准
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设置不同等级的工龄奖金,具体如下:
- 工作满1年不满2年:发放一次性工龄奖500元;
- 工作满2年不满3年:发放一次性工龄奖800元;
- 工作满3年不满4年:发放一次性工龄奖1200元;
- 工作满4年及以上,每增加一年,工龄奖递增3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发放时间
工龄奖原则上在员工入职满一年后的次月发放,若员工在年度内离职,则不再享受当年度工龄奖。如员工在当年内因正常调岗、晋升等原因未离开公司,可按实际工龄计算并发放相应奖金。
四、发放方式
工龄奖将随员工工资一同发放至个人账户,不另设专项支付。公司保留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工龄奖标准的权利,调整前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五、其他说明
1.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岗位或跨部门工作,其工龄连续计算;
2. 因公司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工龄奖;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六、附则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进取、踏实工作,与公司共同成长、共享成果。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