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小学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与管理水平,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公平、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清水小学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的学生,特别是以下几类特殊群体: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留守儿童及单亲家庭学生
3. 残疾学生或身体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4. 学习困难或行为偏差学生
5. 心理健康问题学生
二、管理原则
1. 以人为本,关爱优先: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注其心理、生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
2. 分类管理,精准帮扶: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一人一策”。
3. 家校联动,协同共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 依法依规,保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特殊群体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合法权益。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及班主任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特殊群体学生的管理工作。
2. 班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观察、记录与反馈,及时发现并上报学生异常情况。
3. 心理咨询教师:负责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干预与疏导,提供专业支持。
4. 学科教师:根据学生特点调整教学方式,给予个性化辅导与帮助。
四、具体措施
1. 建立档案: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详细记录其家庭背景、学习情况、心理状态等信息。
2. 定期走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定期开展家访或电话联系,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增强家校互动。
3. 心理辅导:设立心理咨询室,安排专业教师定期开展心理讲座与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缓解压力、树立自信。
4. 学业支持: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制定补差计划,安排优秀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
5. 生活关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助学金、减免学费等政策支持;对留守儿童,建立“代理家长”制度,给予更多关心与陪伴。
五、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班级对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的汇报。
2. 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班级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3. 每学期末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学生的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公平与人文关怀,为每一个孩子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清水小学
2025年4月